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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网友在人社厅信箱留言说自己退休后取得了高级职称的问题,说自己去年6月18日参加了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于8月取得合格成绩,2022年10月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,经评审获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,证书标注资格取得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,本人于2022年11月退休了,因此失去了聘任的机会,也没法享受待遇。希望在在政策层面上,对于退休前申报职称,退休后取得资格的老同志网开一面。
其实,这个情况在现实工作中经常会遇到,也是上访、信访的重点问题,按字面理解肯定没问题,退休后才取得职称,肯定不能前移到退休前使用,这个时间逻辑是行不通的。但是对于这类情况,退休职工可能就觉得政策不太合理,也不人性化,认为一辈子搞个职称不容易,到退休了还没聘上待遇,真是很恼火的事情。
有些退休职工虽然当时接受了这个不能聘用的事实,但是若干年后依然会纠结不已,再次到单位或者上访这个问题,心里这个结始终解不开,郁闷至极,以至于退休生活都过不好。
实际上,这样的问题的确是比较棘手的问题,作为单位肯定是想帮快退休的同志争取一把,让他们申报职称,但是在程序上和时间上来不及聘用这件事也的确不可避免;可能有些时候单位也明确的和职工说了,但是职工也执意要评,为自己争取一把,认为即使聘不到也可以作为自己工作生涯的后留念。可是到真正取得职称的时候,他们又不这样想了,就觉得自己既然都取得了资格为什么不给聘,为什么不兑现退休待遇,反过来又觉得是单位的问题。
所以说,对于这样容易出现争议或者会给以后留下后遗症的问题,处理的时候还是要慎重一点,有时候你可能出于好心去帮职工办事情,但是职工为了争取待问题,又反过来把你置于不义之地,乃至工作上很被动。人性化要有,但也要在政策和程序允许的情况下展开。